同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仁市燃气“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普查评估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
机构名称 | 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陕)-002 | ||||
项目名称 | 同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仁市燃气“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普查评估报告 | ||||||
项目编号 | ZJPJ-W24048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7.5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非煤矿山 £工贸 R其他 | ||||||
项目类别 | □安全预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 R其他 | ||||||
评价范围 | 根据《关于报送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普查评估报告的通知》(青燃安专办【2024】93号)及同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本次安全风险评估对象为:金马(CNG)天然气汽车加气子站、青海河泽燃气有限公司同仁分公司天然气门站、同仁市军兰液化气供应站、同仁市万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资料及现场设备设施、工艺等内容。 | ||||||
工作时间 (委托时间至归档时间) | 2024.6.22-2024.7.22 | ||||||
项目简介 | 根据《关于报送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普查评估报告的通知》(青燃安专办【2024】93号)、《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青燃安专【2024】2号)等文件要求,同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城镇燃气“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普查评估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安全评估工作组,配置检查设备仪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实地勘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遵循系统安全的原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客观的原则,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发布,第666号令修订)、《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最终编制完成《同仁市燃气“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普查评估报告》。 | ||||||
报告结论 | 通过对同仁市区域内金马(CNG)天然气汽车加气子站、青海河泽燃气有限公司同仁分公司天然气门站、同仁市军兰液化气供应站、同仁市万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4家单位的安全管理及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安全评估,各单位安全管理及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安全风险可控。但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及现场安全设施,各单位及时消除评估提出的安全隐患后,从安全生产角度出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 评估结论: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可继续运行。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袁泉 | 韦鹏 | 程开花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袁泉、马飞 | 黄杨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马飞、张新春、卫婷、吴莘昊、马渊、袁泉 | 袁泉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察照片 | ||||
袁泉、马飞 | 2024.6.25 | 附后 | |||||
报告信息 | 封皮(盖章)附后 | 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附后 | 评价报告目录附后、 评价结论页(盖章)附后 | ||||
项目批文、相关证照、检测检验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 附后 | ||||||
报告评审 会议签到表(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 | 附后 |
备注说明:行业类别中工贸要具体到八大行业,如: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