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安监〔2014〕90号《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三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15号)和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安监〔2014〕43号)要求,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现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监管“三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大力推进企业本质安全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推进政府监管网格化,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普查,建立属地分类分级监管台账,把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进企业管理精细化,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根本,严格安全评估,强化过程控制,规范安全行为,形成“精、细、严、实”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推进行业直管专业化,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优势,着力加强行业监管队伍、专家队伍、救援队伍和科技保障能力建设,形成行业直管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网格化
1.建立“四级”网格。依据陕政办发〔2014〕1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危险化学品领域省级为一级网格,主要针对中央在陕的第一级企业和省属企业集团总部;市(区)为二级网格,主要针对市属企业以及中央在陕的二级企业和省属二级企业;县(市、区、开发区)为三级网格,主要针对中央在陕的三级以下企业(含三级)、省属三级以下企业(含三级)和市属二级以下企业(含二级)以及县域内其他企业;乡镇(街办)为四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重点抓辖区内隐患排查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
省级网格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中石油陕西销售分公司、中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中石化陕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西安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部分)、陕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部分)和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部分)等9家企业。
2.建立“三本”台账。按照陕安监〔2014〕43号文件要求,被列入一级网格的9家企业应建立企业基础台账和隐患台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属地分类分级监管台账。
(1)企业基础台账。各有关企业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现状调查及安全生产评估工作的通知》(陕安监〔2014〕2号)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现状调查表》内容,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表格(见附件1),建立企业基础台账。
(2)企业隐患台账。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日常的安全检查,分级、分类建立动态事故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如实、及时填写事故隐患台账表格(见附件2)。
(3)安全监管网格责任台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格责任台账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建档,并可根据本级网格监管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台账主要针对监管责任主体、网格监管责任(直接监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监管单位名称、监管单位类型等要素建档,落实监管责任,指导协调工作,填写网格责任台账表格(见附件3),(二)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精细化
1. 确定企业管理精细化示范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确定: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延安安塞华气天然气液化厂、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和韩城市中信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省级网格企业管理精细化示范单位。各企业要以安全标准化一、二级达标创建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推进精细化管理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借鉴陕煤化集团渭河煤化工集团公司的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安全文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工作经验,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为下一步推广企业管理精细化积累工作经验。
2.认真落实工作措施。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严格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
(1)实行区域管理网格化。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我的区域,我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安全管理网络。要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科学梳理完善,进一步增强制度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实行现场管理精细化。要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为基准,紧紧围绕生产流程、危险工序、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等,制定现场管理手册,建立科学、精细、严谨的管理制度,实施全员额、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的精细化管理。要加强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将“精细化”渗透到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艺节点,确保“人、机、物、环、法”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做到控制安全风险、规范人员行为、防范设备故障、消除系统缺陷、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3)实行流程控制精细化。要细分生产业务流程,始终抓住企业生产和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明确管理层级之间、前后工序之间的界限与权限,严格执行定岗、定位、定物、定责等管理措施。对生产流程进行适应性和有效性评估确认,及时审核修订生产和业务流程;定期开展生产、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培训考核,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和运用。
(4)实行岗位管理精细化。结合安全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工艺流程和设备运行情况,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避免安全职能交叉或无人负责,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定制度、定标准,推广“手指口述”岗位操作规范,不断对岗位操作进行量化细化;对特殊工种或危险操作岗位,要建立严谨、科学、细致、精准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规则。
(5)实行设备设施管理精细化。要对设备设施建立管理台账、技术档案和备品配件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装备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及时编制设备设施操作和维护规程,按规定进行审核修订,要以落实设备设施“零缺陷”和“零故障”为目标,加强维护保养和险情实时监测预警等全过程的精细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水平。要主动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设备运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推进危险化学品行业直管专业化
1. 加强专业化安全监管,提升服务效能。各级安全监管局要加强行业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建设和专家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专业监管和专业执法,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保障能力。13个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县(区域)要充分发挥优势,按照专业化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积极实施专业化的安全决策、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化指导和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积极为企业安全发展提供服务。
2.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各级安全监管局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现状调查表》内容,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动态化和资源共享化。
3.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库,发挥专家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省安全监管局已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各市(区)安全监管局也要建立市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为辖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咨询服务、事故调查分析和督查检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三化”建设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部署,也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市(区)、各企业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领域“三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及上报下达工作信息等任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责任要求,积极推动“三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推进“三化”建设是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的现实需要,是解决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市(区)、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及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确保“三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提高质量,严格把关。中央在陕的第一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省属企业集团总部应认真做好基础台账和企业隐患台账数据统计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台账加盖公章后报省安全监管局(附电子版)。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建立的三本台账,由各市(区)安全监管局汇总后将电子版于6月30日前统一报省安全监管局,同时,负责每月20日前上报新增台账信息和“三化”建设工作进度。
联系人:雷惠林 联系电话:029-87293569
电子邮箱:383521843 @qq.com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
2.事故隐患台账
3.安全监管网格责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