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作者: 来源: 时间:2015-12-16 16:15:21 浏览:24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需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和备案时,需要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第7条);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需提供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第23条)。
安全评价,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安全评价既需要安全评价理论的支撑,又需要理论与实际经验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