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研究院预评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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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新区建设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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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位置 |
西安 |
联系人 |
郝工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新建 评价范围:本项目的评价范围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项目投产后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评价范围包括: 主体设施:(1)科研开发区包括:各专业研究所。(2)重点实验室。(3)试制车间。 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行政办公楼、会议中心、档案馆、生活服务中心、物业中心、动力系统、供电、供水、供气、供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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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赵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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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周瑜、张小雨、李源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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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赵江平、周瑜、张小雨、李源槿、郝妙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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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郝妙琴、唐乐、代婷、郭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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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1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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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切削液、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电焊烟尘、紫外辐射(电焊弧光)、噪声、高温等。 根据类比企业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结果,预计正常生产状态下本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我国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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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建设单位如能在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和“建议”,保证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因此,从职业卫生角度来看,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新区建设工程项目是可行的,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运行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护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方面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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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意见: 1、完善工程分析内容,补充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有关内容,明确公用工程建设内容;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3、补充本项目拟使用的原辅材料; 4、类比企业应按照车间、岗位、设备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并与本项目进行比较分析及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