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51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其“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一)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力生产和供应”,因此,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较重”。
通过对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新增1台15吨天然气锅炉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及试运行过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和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了有效控制,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五个方面提10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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