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外部安全条件专项风险评估
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
机构名称 | 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陕)-002 | ||||
项目名称 | 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外部安全条件专项风险评估 | ||||||
项目编号 | ZJPJ-W23018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05.24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非煤矿山 □√工贸 □其他 | ||||||
项目类别 | □安全预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 □√其他 专项评价 | ||||||
评价范围 | 温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内的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对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的安全风险及其影响,以及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内生产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的同时作业人数及建筑面积是否构成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符合园区政策的合规性。不包括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伴随的安全生产风险,本报告不能代替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及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等。 | ||||||
工作时间 (委托时间至归档时间) | 2023.05.10-2023.05.24 | ||||||
项目简介 | 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内。该公司建设有年产20万m³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及相应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有办公楼、宿舍、食堂等辅助工程。2023年5月,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位于温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内的工厂外部安全风险进行专项评估。专项评估的目的及范围包括两部分:1.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属于“位于化工园区内的非化工企业”,本报告将通过定量计算的方法评估温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内新建、规划及在役的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对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的安全风险是否可以接受,并得出结论。2.本报告将通过计算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内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同时作业人数及建筑面积,评估其是否构成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判定其位于温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内的政策合规性。 | ||||||
报告结论 | 1.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相关标准的要求。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作为一般防护目标中的3类防护目标存在于化工园区内,园区内在役的化工企业3×10-6、1×10-5、3×10-5个人风险等值线均未覆盖到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内任意建筑。新建及规划的化工企业3×10-7、3×10-6、1×10-5个人风险等值线均未覆盖到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内任意建筑。因此本报告得出结论,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存在于化工园区内,从定量风险评估的角度出发,符合国家标准法规的要求,安全风险可控,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的要求。 2.依据“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2022年2月23日),化工园区需开展化工园区“十有”提升,实施化工园区“两禁”整治,根据其(附件 2)《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 9号)中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定义。新疆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通过整改,员工宿舍楼内人数未超出30人,该企业经过整改不再构成劳动密集型企业,符合化工园区关于“十有两禁”的要求。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程开花 | 韦鹏 | 程开花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程开花、马飞 | 赵永明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程开花、马飞、张新春 | 程开花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察照片 | ||||
程开花、马飞 | 2023.05.11 | 附后 | |||||
报告信息 | 封皮(盖章)附后 | 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附后 | 评价报告目录附后、 评价结论页(盖章)附后 | ||||
项目批文、相关证照、检测检验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 附后 | ||||||
报告评审 会议签到表(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 | 附后 |
备注说明:行业类别中工贸要具体到八大行业,如: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