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地址位置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8号 | 联系人 | 吴宏飞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评价范围:主要针对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的正常运行期间总体建筑规模及其布局、产品、设备及其布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评价范围包括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 (1)生产设施:光纤车间、1A光纤车间、套塑车间、成缆车间、护套车间; (2)辅助设施:仓库、皮线缆库房、废弃物堆放区、成品堆场、特缆原材料库、三站房、制氮机房、消防水泵房、检测中心、气站、机修车间; (3)公用工程:供配电(配电室)、给排水、供暖; (4)其他建构筑物:办公楼、食堂等。 | ||
项目负责人 | 卫婷 | ||
报告编制人 | 郭飞、胡撼隆 | ||
现场调查人员 | 郭飞、胡撼隆 | ||
采样检测人员 | 刘龙岗、冯冬冬、吴莘昊、王金凤等 | ||
检测时间 | 2020年5月9日到11日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乙醇、二氧化碳、双酚A、铅及其化合物、甲醇、三氧化二铬、聚乙烯粉尘、其他粉尘、硫化氢、工频电场、噪声、高温。 双酚A因我国尚未制定职业卫生标准检测方法,乙醇我国尚未制定职业卫生标准检测限值,故仅识别,未检测。二氧化碳是在光纤车间和1A光纤车间模具吹扫时使用,模具吹扫时间短暂且设备没有密闭,因此二氧化碳仅识别,未检测。检测中心用的试剂为甲醇和三氧化二铬,使用甲醇用量为40ml一次,数周接触一次,接触时间短暂,三氧化二铬使用频次更低,因此仅识别,未检测。供配电高压为10kV,不超过35kV,供配电产生的工频电场只识别。本次检测未在高温季节,高温仅识别。污水处理清淤过程产生硫化氢,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两年清淤一次,硫化氢仅识别,未检测。因油膏内厂家提供的铅含量很少,本次只识别,不进行职业危害检测。 (1)化学物质 工作场所毒物检测5个工种、15个点,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2) (2)粉尘 工作场所粉尘检测5个工种、7个点,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噪声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44个点,主要岗位工人8小时等效声级测量对象18个,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非噪声工作场所测量1个点,均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4)照度 照度测量对象2个,测量结果均符合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用人单位属于“制造业”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依据对照《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结合本项目生产工艺、防护设施设置等实际情况,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乙醇、二氧化碳、双酚A、铅及其化合物、甲醇、三氧化二铬、聚乙烯粉尘、其他粉尘、硫化氢、工频电场、噪声、高温。用人单位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能在今后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整改意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完善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按照要求合理处置职业禁忌证及疑似职业病,可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目的。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报告中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五个方面提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