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灵冯建筑构件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 陕西灵冯建筑构件厂 | ||
项目名称 | 陕西灵冯建筑构件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地址位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马王镇大原村 | 联系人 | 姬社奇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评价范围:主要针对陕西灵冯建筑构件厂的正常运行期间总体建筑规模及其布局、产品、设备及其布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评价范围包括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 (1)生产设施:悬滚工艺生产线和立式振动生产线; (2)辅助设施:砂石堆棚、实验室、机修车间、蒸汽养护池、成品堆置区、电蒸汽发生器、空压机、办公房; (3)公用工程:给排水、配电室; (4)其他建构筑物:办公楼、宿舍、食堂等。 | ||
项目负责人 | 王金凤 | ||
报告编制人 | 郭飞、刘利 | ||
现场调查人员 | 郭飞、刘利 | ||
采样检测人员 | 吴宗武、胡撼隆等 | ||
检测时间 | 2020.9.8-9.10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紫外辐射、二氧化锰、脱模剂、手传振动、噪声。 该用人单位水泥进厂后通过管道和泵充入对应的水泥储存罐,均由供货商提供,供货频率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确定,本次只识别,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用人单位维修量不大、维修频次不定,本次只识别,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配电室高压配电为10kV,本次只进行识别,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用人单位脱模剂未提供MSDS,脱模剂使用量较少,且为露天作业,本次只进行识别,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空压机使用频次不高,仅在打螺丝作业过程中使用,本次仅识别,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工作场所毒物检测3个工种、3个点,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工作场所粉尘检测10个工种、15个点,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15个点,主要岗位工人8小时等效声级测量对象10个,测量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紫外辐射测量对象1个,测量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用人单位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报告中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五个方面提建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