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航煤外输管道工程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 | ||
项目名称 | 航煤外输管道工程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 ||
地址位置 | 中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航煤外输管道工程全线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境内 | 联系人 | 王工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主体设施:6.5km管道线路工程、长陵油库进站部分(终点); 公用工程:控制室、变配电室均利旧; 长庆石化公司原有航煤罐区,储运泵区均利旧;长陵油库原有航煤储罐、输油泵房、计量室均属于利旧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
项目负责人 | 胡撼隆 | ||
报告编制人 | 王金凤、夏骏洋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撼隆、王金凤、夏骏洋 | ||
采样检测人员 | 张昕、张伟光、吴莘昊 | ||
检测时间 | 2020年9月2日-9月4日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 | 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本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戊烷、溶剂汽油、噪声。 工作场所毒物、噪声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 通过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航煤外输管道工程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及试运行过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和评价,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了控制,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如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配发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落实对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的处置措施,并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从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提7条建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组意见: (1)完善采样工艺调查及个人防护分析。 (2)细化巡检作业极端天气状态的危害因素辨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