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燃气锅炉购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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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燃气锅炉购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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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位置 |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大河坎镇东大街28号 |
联系人 |
罗工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改建 评价范围: 以《汉中卷烟厂关于一台20吨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中提出的建设内容为准,并包括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卫生管理要求的内容。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装置:燃气锅炉系统; (2)辅助生产设施:锅炉冷凝水除铁设备、软化水处理设备; (3)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本项目分析化验、综合维修、供水、供电等辅助和公用设施均利旧,可满足本项目的需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9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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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兰小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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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爽、郝伟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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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兰小东、李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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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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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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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甲烷、一氧化碳、高温、噪声。 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结合类比项目检测结果,预测本项目正常生产状态下各岗位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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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建设单位如能在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落实建设单位现有资料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和“建议”,保证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因此,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燃气锅炉购置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六个方面提22条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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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意见: 1、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文本进行修订,如:对项目名称进行核实修改;补充类比企业名称和地址;补充天然气气体监测报警器、通风装置的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补充落实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 2、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