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
机构名称 | 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陕)-002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2023年第二采气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编号 | ZJPJ-F2300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08.31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非煤矿山 □工贸 □其他 | ||||||
项目类别 | ☑安全预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 □其他 | ||||||
评价范围 | 本次安全预评价范围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3年第二采气厂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所涉及工程内容,从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主要工艺及设备、公用及辅助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 | ||||||
工作时间 (委托时间至归档时间) | 2023.06.21-2023.08.30 | ||||||
项目简介 | 根据《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油勘〔2022〕389号)文件相关要求,按照“自发自用、就地消纳”原则,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该工程对推进长庆气区新能源业务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委托我公司对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 | ||||||
报告结论 |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3年第二采气厂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前期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拟采用的技术设备成熟、可靠,能够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该工程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后,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规范的要求,项目的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王鑫 | 童月婵 | 胡撼隆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王鑫、吴莘昊、马渊、赵永明、卫婷、卢松 | 韦鹏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王鑫、吴莘昊、马渊、赵永明、卫婷、卢松 | 赵永明、卫婷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察照片 | ||||
王鑫、吴莘昊、卢松 | 2023.06.23-2023.06.25 | 附后 | |||||
报告信息 | 封皮(盖章)附后 | 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附后 | 评价报告目录附后、 评价结论页(盖章)附后 | ||||
项目批文、相关证照、检测检验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 附后 | ||||||
报告评审 会议签到表(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 | 附后 |
备注说明:行业类别中工贸要具体到八大行业,如: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