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20万吨/年C5/C6异构化装置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20万吨/年C5/C6异构化装置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地址位置 |
咸阳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评价范围:以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20万吨/年C5/C6异构化装置改造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该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及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进行评价。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设施:20万吨/年C5/C6异构化装置、半敞开式氢气压缩机房; (2)辅助设施:变电所、成品罐区; (3)其他建构筑物:外操室(利旧)等; (4)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本项目利旧设施主要包括外操室和成品罐区2个1000m3球罐、1个2000m3球罐、2台输送泵及2台倒罐泵,其他为新建内容。本项目使用的催化剂更换时间为两个周期8年,建设单位人员负责催化剂的卸剂准备工作和处理,由承包商负责催化剂更换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王金凤 |
||
报告编制人 |
胡撼隆、李爽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撼隆、李爽 |
||
采样检测人员 |
胡撼隆、张昕 |
||
检测时间 |
2019.5.9-11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1)化学物质 工作场所毒物检测2个工种、6个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相关限值要求。 (2)噪声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9个点,主要岗位工人8小时等效声级测量对象2个,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相关限值要求。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依据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装置使用DCS系统,人员在控制室远程控制,生产工艺先进,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高。生产装置及管道均密闭设计,实现密闭化生产,且装置露天布置,扩散条件较好;在可燃或有毒气体易泄漏的地方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报警信号接入控制室。外操工巡检过程中佩戴便携式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及时发现泄漏点。 本项目涉及的有毒物质较多,包括抽余油、溶剂汽油、正己烷、戊烷、苯、环己烷、液化石油气等,考虑到事故状态下以上物质仍有大量泄漏的风险,发生职业中毒的风险程度较高。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通过对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20万吨/年C5/C6异构化装置改造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及试运行过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和评价,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了控制,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如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报告中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五个方面提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