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锅炉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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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锅炉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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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位置 |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东大街28号 |
联系人 |
罗工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改建 评价范围:以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锅炉改造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锅炉改造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及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进行评价。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设施:燃油燃气锅炉系统; (2)辅助设施:锅炉冷凝水除铁设备、软化水处理设备、水质化验室; (3)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本项目综合维修、供水、供电等辅助和公用设施均利旧,可满足本项目的需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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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兰小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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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爽、郭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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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李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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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唐甲乐、张伟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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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18年3月21日-23日、6月27日-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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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甲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酸、氨、噪声、高温。 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及生产状况调查,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本项目正常生产状态下,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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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通过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锅炉改造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及试运行过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和评价,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了控制,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如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从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等五个方面提24条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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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内容; 2、报告应按照专家及专家组意见进行修订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