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 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 ||
项目名称 | 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地址位置 |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褒城镇柴寨村 | 联系人 | 李恩德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扩建建设项目 评价范围: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内容为准,并包括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卫生管理要求的内容。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设施:焚烧车间(进料系统、焚烧系统、余热锅炉)、双效蒸发系统; (2)辅助设施:辅助用房(空压机房、废液间、焚烧控制间等)、废液罐区、1#暂存库、2#暂存库、3#暂存库; (3)公用工程:供配电; (4)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原有的物化车间、稳定固化车间、机修车间及车库、废水处理车间、计量站、给排水、危废填埋场、化验室、综合办公楼、生活辅助楼属于利旧内容,本次扩能改造不做改变,能满足生产的需要,本次不再进行分析、评价。建设单位原有其他装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 ||
项目负责人 | 胡撼隆 | ||
报告编制人 | 胡撼隆、刘利、李爽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撼隆、李爽 | ||
采样检测人员 | / | ||
检测时间 | /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环己酮、三氯甲烷、甲醇、二甲基甲酰胺、盐酸、氟化氢、硫化氢、氨、氢氧化钠、氢氧化钙、尿素、汞、铅尘、三氧化铬、砷及其无机化合物、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脒、溴甲烷、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 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结合类比项目检测结果,预测本项目正常生产状态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建设单位如能在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落实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和“建议”,保证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的。因此,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六个方面提26条建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意见: 1、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文本进行补充修订,主报告增加类比企业名称及情况简介; 2、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