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集团西部空港石油有限公司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北飞行区橇装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
中国航油集团西部空港石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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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北飞行区橇装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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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位置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北飞行区内 |
联系人 |
樊勃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评价范围:以中国航油集团西部空港石油有限公司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北飞行区橇装加油站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中国航油集团西部空港石油有限公司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北飞行区橇装加油站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及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进行评价。 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设施:橇装式加油装置区(双层钢制隔舱油罐、加油机、卸车及加油油气回收); (2)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供暖; (3)其他建构筑物:站房; (4)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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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胡撼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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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郭飞、刘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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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郭飞、刘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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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张伟光、吴宗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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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0年5月25日-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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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柴油、噪声。 (1)化学毒物 工作场所毒物检测1个工种、1个点,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噪声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2个点,主要岗位工人8小时等效声级测量对象1个工种,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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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零售业”中的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结合生产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情况,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 综上所述,通过对中国航油集团西部空港石油有限公司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北飞行区橇装加油站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及试运行过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和评价,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了控制,基本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如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报告中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等五个方面提18条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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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意见: 1、完善建设项目的密闭化、三次油气回收等概况介绍,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数据及评价。 2、核对出血热疫源地,细化作业人员夏季防暑、冬季防寒的防护用品的配发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