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唐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勉县磷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 汉中唐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勉县磷矿 | ||
项目名称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地址位置 |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 | 联系人 | 纪少杰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 评价范围: (1)生产设施:620矿硐579分层、550矿硐475分层; (2)辅助设施:620矿硐(620绞车房、空压机房)、550矿硐(硐口绞车房、500绞车房、空压机房)、维修车间、化验室、爆破物品库、排土场; (3)公用工程:供配电(620矿硐620高压配电室、550矿硐550高压配电室)、给排水(620矿硐540水泵房、550矿硐550一级水泵房、550矿硐500二级水泵房、550矿硐450三级水泵房、620矿硐高位水池、550矿硐高位水池); (4)其他建构筑物:办公用房、卫生间、员工宿舍、食堂、浴室等。 | ||
项目负责人 | 孙海亮 | ||
报告编制人 | 胡撼隆、韦鹏 | ||
现场调查人员 | 孙海亮、韦鹏 | ||
采样检测人员 | 张伟光、冯冬冬等 | ||
检测时间 | 2020年12月17-19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该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五氧化二磷、二氧化锰、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盐酸、硝酸、噪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工频电场。 (1)化学物质 工作场所毒物检测8个工种、10个点,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粉尘 工作场所粉尘检测8个工种、10个点,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噪声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19个点,主要岗位工人8小时等效声级测量对象15个,其中4个工种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4)手传振动 手传振动测量对象2个,测量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用人单位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化学矿开采”,对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用人单位属于“化学矿开采”,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 综上所述,汉中唐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勉县磷矿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五氧化二磷、二氧化锰、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盐酸、硝酸、噪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工频电场。该用人单位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能在今后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整改意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完善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可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目的。 建议:在对该用人单位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报告中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五个方面提22条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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